2024年10月28日09:15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核心提要
●優化干部選育管用全鏈條制度機制,破解選任不科學不規范問題
●建立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系,破解“畫像”不準問題
●把選賢任能與現代化新青海建設需要相統一,破解專業與發展不匹配問題
●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破解“寬嚴不相濟”問題
本報西寧訊 (通訊員 青組)今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時強調,要牢牢把握青海在全國發展大局中的戰略定位,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取得更大進展。青海組織部門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托,高標準高質量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把解決問題、破解難題作為干部工作出發點和著力點,以求解思維校準選任風向標,不斷提升選人用人精準度和科學化水平,為現代化新青海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組織保障。
堅持用黨的創新理論凝心鑄魂,切實筑牢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根基。制定印發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若干措施,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建立健全“第一議題”制度,深入推進青海干部培訓“七大工程”“十項計劃”,持續推動理論武裝走深走實。引導黨員、干部聯系崗位職責和工作實際,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本地區本部門本領域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從黨的創新理論中尋找破解難題之道。去年以來,各級黨員干部結合開展主題教育、黨紀學習教育,解決實際問題9000余個,3700余個民生項目落地見效。抓實黨紀學習教育,通過舉辦讀書班、專題研討、專家講學、警示教育等多種方式,組織黨員干部逐章逐條學、聯系實際學、以案促學、以訓助學,把遵規守紀刻印在心。
出臺《青海省黨政領導干部民主推薦工作暫行辦法》《黨委(黨組)推薦省管干部人選暫行辦法》,壓緊壓實各級黨委(黨組)責任。制定干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暫行辦法等,使干部選任工作形成“科學規范、有序銜接、務實管用、便于操作”的閉環。制定《青海省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實施意見》《干部選拔任用“三審二核二報”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出臺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咬耳扯袖”、受處分處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等制度辦法。嚴格落實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廉潔自律情況“雙鑒定”“三簽字”推薦制度。落實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對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
全面深化干部政治素質考察,通過政治表現正反向測評、公開承諾、家訪考察等,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切實把好干部選用首關。試點建立政治表現紀實檔案,并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提出使用建議,推動“考評用”貫通。常態化開展省管領導班子建設、領導班子成員履職情況專題調研,重點圍繞鄉村振興、平安青海建設等重大任務重大斗爭開展專項考察,深入分析班子運行、整體結構及干部擔當作為情況。深入干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多方面聽取干部群眾的評價意見,及時了解干部的工作狀態、履職情況以及個人訴求和實際困難;列席民主生活會、旁聽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近距離掌握干部的政治素養、能力作風。認真審核干部檔案,征求紀檢監察、政法、巡視、信訪等部門意見,暢通群眾信訪舉報渠道,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任職”。
制定《關于深入推動“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的實施意見》,堅持從推動全省高質量發展需要選人用人,注重在基層一線發現、培養、使用干部,統籌做好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黨外干部工作,發揮好各年齡段干部的作用,真正把想干、敢干、會干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緊緊圍繞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加快建設產業“四地”,以及青海“十四五”發展和領導班子建設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拔熟悉生態環保、工業經濟、資源開發、財政金融、城鄉規劃等方面的干部。以全省正縣處級干部庫為基礎,系統分析干部專業背景和工作經歷,分類建立財政金融、農牧、科技創新等14類專業干部人才庫,為做好高素質專業化干部儲備和使用打下堅實基礎。目前,生態環保、公檢法、統計審計等業務部門領導班子專業型干部配備比例普遍達到50%以上;縣(市、區)黨政班子中熟悉黨建、經濟、生態等領域的干部占83%。健全完善常態化培養優秀年輕干部工作機制,制定預審報備、動態監測、年度“亮燈亮牌”預警等制度,對政治過硬、實績突出、表現優秀、群眾認可的年輕干部大膽使用。暢通交流渠道,選派44名廳處級干部赴中央三部委、40名縣科級干部赴江蘇省、60名年輕干部赴州縣黨政班子和州縣直部門開展“組團式”掛職鍛煉。著眼為2026年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培養儲備干部,堅持省州聯動互促,先后選派75名干部開展雙向交流任職。
結合省委巡視全覆蓋,對各地區各單位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專項整治,扎實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兩項法規”。細化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具體制度,健全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常態化管理機制,探索干部“八小時內外”監督機制。制定公務員及時獎勵辦法,細化明確及時獎勵的條件、程序、數量。去年,海東市對在積石山地震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市直機關及三縣500余名公務員給予嘉獎。嚴格落實干部能上能下紀實報備制度,實行“兩月一盤點、兩月一通報、半年一調度”。注重對下的干部進行復檢,對那些在新崗位上積極改進、實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干部,經組織考察后再次提拔重用;對思想上消極對待、工作上放任自流的,嚴格問責。落實關心關愛措施,加大長期在高海拔地區工作干部的調整、交流力度,組織開展從條件艱苦高海拔地區干部中有序擇優轉任到西寧、海東等低海拔地區任職工作。支持六州鄉鎮“五小工程”建設,不斷改善基層干部工作生活條件。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借調鄉鎮干部清退返崗工作,清退327人,力求讓基層職有人擔、事有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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