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2018年10月16日14:3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一、背景與起因
近年來,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截至2017年底,全國、福建省、龍巖市、龍巖市新羅區城鎮化率分別已達到58.5%、63.6%、55.7%和71.4%。城市人口激增,新的經濟和社會組織大量涌現,如果黨的工作跟不上,其他勢力就會趁虛而入;如果不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處理好交通擁堵、垃圾圍城、征地拆遷、物業管理等“城市病”,很容易激化城市基層矛盾;如果沒有著眼于黨建、治理和服務,創新機制,探索新的模式,解決城市基層治理問題,黨在城市的執政基礎就會受到影響。
居民小區,是城市的基本細胞,是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的基本單元和前沿陣地。小區治,則城市安。建設秩序良好、誠信友善、平安和諧、文明幸福的居民小區已是人民的對美好生活的期望,是鞏固黨在城市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因此,在黨建引領下,建立健全小區治理體系,探索創新小區治理模式,提升小區治理水平,已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課題。
二、做法與經過
我市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推進黨的基層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等精神,著眼于健全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和提升城市基層治理能力,傳承紅色基因,將古田會議確立的“支部建在連上”等黨建經驗應用到城市基層黨建和小區治理中,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居民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樓宇(梯)黨小組-鄰居黨員”的城市基層黨組織體系,發揮小區“兼合式”黨組織的核心作用,引領建設“紅色幸福小區”,探索出了一條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的新路子。
1.創新基層組織設置方式,健全居民小區黨的組織體系。一是激活“紅色細胞”。深化“黨員回家”工程,打造“在職黨員回社區報到”的升級版“在職黨員回小區報到”,讓黨員真正“回家”。截至目前,全市37455名在職黨員已回小區報到。發揮在職黨員的作用,以樓棟(梯)為單位,對所有居民黨員(含社區在冊黨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農村進城黨員,新興領域黨員等)進行全面摸底。著眼于共建共同的“幸福小區”,開展小區黨員亮身份活動。二是構建“紅色堡壘”。按照“方便自治管理”和“區域相對獨立”的原則,尊重群眾意見,合理劃分小區。匯集所有居民黨員,根據居民黨員數,單獨或聯合成立“兼合式”黨組織,黨員數較多的小區,再按樓棟(梯)設立黨小組,構建了“社區黨組織-居民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樓宇(樓棟)黨小組-居民黨員”的組織鏈條。截至目前,全市已劃分小區1469個,單獨或聯合組建小區黨組織1250個,實現小區黨建全覆蓋。三是強化“紅色引領”。實施“十百千萬”工程,下發《實施“黨員回家”工程,建設“紅色幸福小區”倡議書》,倡導十名以上廳級、百名處級、千名科級、萬名在職黨員干部回常住小區任“兼合式”黨組織書記(第一書記)和委員、參選業委會主任和委員、黨小組長和樓棟(梯)長,引領小區治理。截至目前,已有37455名在職黨員回小區報到,2名廳級、161名處級、1228名科級黨員干部已回小區黨組織和業委會任職。
2.創新基層組織活動方式,建立居民小區治理體系。一是擦亮“紅色名片”。實施小區非在冊黨員“一方隸屬,雙方管理”。創新活動方式,組建小區黨組織、支委會、黨小組微信群,加強居民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拓展黨員民主監督渠道。創新管理辦法,明確黨員在小區“兼合式”黨組織和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中參加“三會一課”的情況均可統籌計入黨員應參加的總次數,原則上要求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支委會和黨小組會每年各不少于4次,支部黨員大會和黨課每年各不少于1次,加強了流動黨員和在職黨員“八小時”外的監督管理,統一了居民黨員建設“紅色幸福小區”的共識。二是構建“紅色業委會”。在深入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基礎上,由小區“兼合式”黨組織依法主導小區業委會組建工作,引導黨員依法參選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推行黨支部委員與業委會成員“交叉任職”,鼓勵“兼合式”黨支部書記與業委會主任“一肩挑”,組建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民當家作主的“紅色業委會”。截至目前,我市489個小區已組建“紅色業委會”,業委會委員中有黨員925名(在職黨員593名),91名小區黨組織書記兼任了業委會主任,387名黨組織委員與業委會成員“交叉任職”。三是建設“紅色幸福小區”。在小區黨支部的引領下,由業委會聘請真正為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和管理人員,并監督其當好“紅色管家”。形成小區黨組織、業委會、物業公司良性互動、積極作為的局面,破解了小區安全、衛生、設施維護等難題,讓居民獲得感、幸福感不斷攀升。近期,全市37455名在職黨員集中回小區,引導居民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了小區祥和的氛圍。
3.創新小區治理保障方式,凝聚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合力。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制定出臺了《龍巖市加強城市居民小區黨組織建設實施細則(試行)》、《關于組織在職黨員進小區報到服務群眾的通知》,明確“將小區黨組織建設、黨員參加小區黨組織及服務小區治理等情況作為各級黨組織黨建、年度考核、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在黨組織、黨員評優評先及黨員提拔使用、晉級晉職和‘兩代表一委員’推選工作中,要征求社區、小區黨組織意見。”實施小區黨建掛圖作戰、半月談、專項述職、專項督導等新機制,“抓書記、書記抓”,推動工作落實。二是強化物質保障。通過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財政撥付、共建單位資金支持、社會組織捐贈等方式為小區黨員活動提供經費保障。比如,長汀縣委按新組建黨支部3000元/個的標準從回撥黨費中核撥31.2萬元用于補助小區“兼合式”黨組織建設;再比如,新羅區曹溪街道為100名以下黨員和100名以上黨員的小區黨支部分別提供3000元、5000元啟動經費。積極協調駐區單位黨組織騰出部分辦公場所、物業用房、閑置公房,督促開發商移交社區綜合用房,向小區黨支部、業委會、物業公司和社區調劑服務場地等方式,建設街道、社區、小區黨群服務中心,多渠道解決小區黨支部無陣地的問題。一年來,僅新羅區就增加了社區(小區)辦公用房2.69萬平方米。三是強化輿論保障。策劃并已播出了23期《小巷聯播》廣播欄目、23期《社區有話說》、8期《點贊身邊好黨員—小區先鋒系列》、《致在職黨員的一封信》《“章”口就來》網絡直播欄目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載體,組建小區黨組織、居民微信群等,開展“為什么組建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怎樣組建小區‘兼合式’黨組織、組建后如何發揮作用”大討論,從黨內到社區各界,在較短時間內營造出濃厚的黨建引領小區治理氛圍,組織、宣傳和凝聚群眾共同加入到建設“紅色幸福小區”的共建共治共享實踐中來。
三、成效與反響
1.探索出了一條黨建引領小區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路子。一是解決了小區治理主體缺失問題。建立健全了“社區黨組織-居民小區‘兼合式’黨組織-樓宇(梯)黨小組-鄰居黨員”城市基層黨組織體系和“業委會-樓梯長-居民”的小區自治體系。二是創新了小區共建共治共享的模式。讓全體小區居民一起來建設和治理小區;讓居民中的黨員站出來作表率;讓來自不同黨組織的黨員匯集在一起,組建小區“兼合式”黨組織;由小區黨組織主導成立“紅色業委會”;由業委會聘請和監督物業公司和從業人員管理好小區;建設“紅色幸福小區”,實現共建共治共享。三是提升了小區治理水平。在街道、社區優化黨建、治理和服務等工作的機構設置,強化相關職能的基礎上,構建小區自治組織體系,有效提升了依法治理力度,破解了環境“臟亂差”、門禁洞開、私搭亂建、毀綠種菜、自治失效等“城市病”問題;有效化解了矛盾、優化了管理,明顯改善了業委會當“甩手掌柜”、物業管理“真空”等現象,小區逐步向幸福家園轉變。比如,龍巖市科技局宿舍樓小區黨支部成立以來,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微信群、做好了環境、衛生、消防、監控、車輛有序停放、屋頂隔熱、水路、電路的改造等工作。
2.強化了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一是強化了黨在城市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建立了“小區黨組織-樓棟(樓梯)黨組織-居民黨員”組織體系,社區黨組織才能真正與城市中的所有黨員“接上頭”,讓黨建在城市落地生根;不管組織關系在哪里,將所有居民黨員匯集起來,單獨或聯合成立小區“兼合式”黨組織,真正做到了有黨員的地方就有黨的組織。黨員們認領黨建指導員、聯絡員,進一步推動了商務樓宇、商圈市場、互聯網業等新興領域、居民小區的發展黨員、組建黨組織工作。二是壯大了工作力量。全市37455名在職黨員回小區報到,所有的居民黨員亮身份引領小區治理,改變了原來小區治理工作組織者和參與者主要是街道、社區干部的局面。在職黨員推動小區與單位共建,使小區黨建由過去“獨角戲”變為“大合唱”。截至目前,全市已簽訂共建協議890份,各單位黨組織到社區、小區開展集體活動4491場,啟動共建項目2770個,已完成項目2533個。三是社區黨組織工作有了“手足”。社區專職人員少,各項工作難于實現精細化,F在,社區黨組織可以通過小區黨組織和業委會,落實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實黨建、治理和服務等各項任務,有效解決了社區“小馬拉大車”“頭重腳輕”等問題。
3.提升了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水平。一是構建了黨員教育管理全天候模式。在小區黨組織的管理和群眾的監督中,實現了對在職黨員的“雙管”(“八小時以內”工作圈和“八小時以外”生活圈)、對流動黨員的“共管”(流出地黨組織和小區黨組織)、對離退休黨員的“協管”(小區黨組織協助其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管理)。二是凝聚了黨群干群合力。在黨建引領小區治理工作中,黨組織與黨員、黨員與黨員、黨員與群眾多重互動,密切了黨群關系,傳播了正能量。比如,恒興綠景小區5號樓B梯26戶業主往來少,小區黨支部宣傳委員、業委會委員廖志添同志牽頭建立了鄰居微信群,通過正月初一相互祝福、3月8日集體為女神過節、梯長宣言、文明倡議等活動,密切了聯系,拉近了距離,鄰里關系更加和諧。三是有效樹立了“黨在我心中、我在群眾中”的先鋒形象。黨員在小區中充分發揮“宣傳員”“勤務兵”“監督員”“和事佬”等作用,強化黨組織在業委會和小區物業管理中的領導地位,實現了公共服務與物業服務的良性循環,讓小區業主訴求更順暢,黨組織介入更精準,物業服務更及時,切實做到了“黨員有形象、組織有威信、群眾有感情、執政有根基”。比如,華泰小區黨支部書記王魯同志帶著印有微信群二維碼的環保倡議書,挨家挨戶邀請居民入群,在群里共同學習“社會環!薄袄诸悺钡热の抖唐M織開展相關討論,小區亂丟垃圾的現象逐漸消失,鄰里間的溝通交流開始活躍,黨支部在小區的地位穩步提升。
四、經驗和啟示
1.要黨建引領。黨政軍民學,東南西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龍巖市委認真貫徹黨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各縣(市、區)委層層推進,街道、社區黨組織精心組織,在居民小區成立“兼合式”黨組織,再由小區黨組織引領成立業委會,制定小區自治規則,確保了小區自治的正確方向。要防止物業公司主導成立業委會的現象;避免先成立業委會,再由業委會、物業公司牽頭建立小區黨支部的現象。
2.要改革創新。推進黨的基層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創新,是黨中央基于時代大變革的歷史背景下,在黨的十九大中提出的。我們要提振精氣神,深入貫徹落實好黨章相關規定,在黨建理論指導下,結合實際大膽創新。我市在小區創建“兼合式”黨組織,實施小區黨組織“三會一課”與建制式黨組織對接等辦法,有效地推進了工作。
3.要問題導向。小區黨建要著眼于構建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和解決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創新思維、積極引導、精準施策。我市針對小區治理主體缺失、運行機制混亂等問題,建立健全了黨建引領小區治理組織體系,探索了“紅色幸福小區”治理模式,解決了城市基層黨建的根本問題。
4.要統籌推進。小區黨建涉及市、區(市、縣)、街道(鄉鎮)、小區、黨員,涉及各駐區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縱向、橫向聯動機制。我市出臺了相應機制,特別是將小區黨組織建設、黨員參加小區黨組織及服務小區治理等情況作為各級黨組織黨建、年度考核、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作為社區主干連任、錄用公務員和事業干部考核、處置不合格黨員的重要依據;對在工作中不配合的黨組織和黨員,情節嚴重的,擬根據黨規黨紀有關規定,責成其所在黨組織嚴肅處理;在黨組織、黨員評優評先及黨員提拔使用、晉級晉職和“兩代表一委員”推選工作中,要求相關單位黨組織征求社區、小區黨組織意見,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思想行動都能統一到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不斷推進黨建引領小區治理工作。
五、探討與評論
我市的黨建引領小區治理工作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具有鮮明的特色。傳承了紅色基因,把古田會議確立的“支部建在連上”黨建經驗應用到新時代城市社區黨建工作中。
2.拓展了城市治理思路。針對傳統的“格網管理”已無法實現精細管理和自我運行的情況,提出“小區治,則城市安”的思路,將黨建引領城市基層治理的著眼點轉到“居民小區”上來。
3.具有創新性。推進黨的基層組織設置方式創新,建立了小區“兼合式”黨組織及小區組織體系;推進黨的基層組織活動方式創新,實施小區黨組織“三會一課”與建制式黨組織對接等辦法,有效地推進了工作。
4.具有可持續性。建立機制,明確職責,嚴肅規矩,實施專項述職、專項督導等辦法,強化結果應用,確保工作實效,實現黨建引領小區治理工作可持續開展。
5.具有可復制性。具有較好的科學性、系統性和操作性,形成了較完善的模式,標準化程度較高,已在全市132個社區普遍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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